国外怎样管理公务用车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党政机关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如何管理好公务用车,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
德国
尽量减少公车数量
德国政府从联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区和各州县政府,都为一定级别官员配备公务用车。配备公务用车的标准是: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为奔驰450型;联邦总理和副总理为奔驰350型;各部部长为奔驰280型;各部国务秘书相当于副部长为奔驰230型;司局长级的官员,保证公务用车,但不配备专车。德国一般官员办理公务时,可动用单位公车,也可乘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德国各级官员办公务时,用车一般不受限制,但限定用车范围。比方说,柏林官员一般只可在柏林市范围及其附近地区履行公务时使用专车,如果到外地出差,应乘坐长途公共交通工具。
联邦和各州主管部门为节省支出,都尽量减少公车数量。例如,柏林市仅有公车92辆,其中个人专车37辆,一般办公用专车15辆,送文件车23辆。这些公车中还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联邦政府接待来访外国元首用的奔驰600也是临时从汽车公司租赁来的,柏林市也只有5辆礼宾车。柏林市在公务用车方面一年的开支很少很少。
美国
州长也开私家车
出于安全因素,美国总统、副总统、国务卿、国防部部长等少数顶级官员的车辆有较高特权。总统出行时,护卫车队相伴,也会有临时的警察开路的现象。不过,其他高级官员包括多数部长、国会议员或是州长,上下班都开私人汽车,只有参加公务活动时才可以用公车,除非有特别重要的任务请警车开道,平时没有特权。警察局绝对不会向这些车辆颁发特别通行证。
其实,美国的公务员用车管理并不算最为苛刻。在日本,下班骑自行车回家的市长不足为奇。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市,只有市长一人享有专车待遇。
芬兰
司局级官员“打的”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芬兰政府的司局级官员执行公务时通常是“打的”,一般工作人员经领导批准也可以乘坐出租车办理公务。因公乘坐出租车者经过严格的登记手续后,领取一张出租汽车卡。芬兰有严格的公务员法,其中虽未对使用公车作具体规定,但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行为准则,公务人员因用车小事触犯刑律,实在是得不偿失。
印度
每月给予交通补贴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辅秘(相当于中国的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政府专车。
除了少数联秘因工作需要配备专车外,其他联秘要办理公务,可临时要车,有的是两个联秘共用一辆车。联秘以下的各级官员原则上一律不配车,如果确因公务用车,经批准和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临时要车,办完事立即送还车辆。
印度政府对于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补贴多少,根据其级别而定,其补贴数额分别为1000卢比、800卢比、400卢比不等。交通补贴在每月的工资里一起发放。在特殊情况下,因公在外租车费超过补贴数额,职工可写明理由申请报销其超额部分,多数情况下自理。
南非
资助公务人员买车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
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
在南非,大凡有一定工龄和职务的政府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这些车中,大多数的产权应该说一半姓私,一半姓公。这得益于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的高额补贴。
(原标题:国外怎样管理公务用车)